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禄口中学第三届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方案

作者: 22174 | 发布时间: 2017/2/24 15:10:04 | 871次浏览

禄口中学第三届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青少年提出的“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”的殷切希望,在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学习美德、弘扬美德、践行美德的浓厚氛围,根据省、市文明委工作部署以及江宁区教育局通知,我校将以“践行核心价值观、争做美德好少年”为主题,开展禄口中学第三届“美德少年”的评选活动,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,通过身边人、身边事带动全体学生争当富有理想、品德高尚、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青年人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,以“立德树人”为根本任务,以打造《璞石成玉的秘密——孩子们心中的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》品牌为主线,深入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,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,更好发挥美德少年的示范带动作用,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,塑造美好心灵、养成良好习惯、提升道德素养,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,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1、基本条件:全体在校学生。

2、具体标准: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从小学习做人,从小学习立志,从小学习创造,崇德向善、崇尚文明、明礼诚信、全面发展,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(村)居民的普遍认可,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:

(1)在家庭是好孩子:孝敬父母、尊敬长辈、自强自立、常做家务、勤俭节约、生活朴素;(2)在学校是好学生:学习勤奋、创新发明、乐观向上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爱护公物;

(3)在社会是好公民:遵章守纪、文明谦让、保护环境、诚实正直、拾金不昧、充满爱心、乐于助人。

3、凡符合基本条件,在具体标准三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少年,可参加推荐。

三、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:

第三届禄口中学“美德少年”共十名,由各班民主评选并推荐1—2名候选人,完成相关材料填写然后上交德育处,德育处联合教务处、年级部,共同进行评选,确定最终的十名优胜同学,活动结束将结果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。

四、实施步骤:

第三届禄口中学“美德少年”评选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主要工作步骤如下:

1、宣传发动阶段(2月20日—2月25日)。由各班主任在班会上进行活动的宣传和布置工作。全校师生积极参与,观察并寻找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。

2、推荐申报阶段(3月1日—3月10日)。各班按照推荐要求和名额,在班会中由学生民主选举1——2名候选人,整个过程必须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每一位候选人给出相应的推荐表介绍其简要事迹,要求事迹真实可靠、表述生动具体、条理清晰分明,字数在500字左右,由包括班主任在内的至少两名教师填写评选意见。候选学生家长出具评价意见,要求内容真实可靠,不必求多求全,言简意赅即可。

3、资料审核阶段(3月13日—3月18日)。校德育处审核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,联合教务处、年级部,最终确定十名美德少年。

4、宣传推广阶段(3月20日—3月底)。学校将十名美德少年的最终结果进行公示,并对十名同学进行颁奖,号召全校师生向“美德少年”学习。

希望通过这次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,能够全面宣传展示“美德少年”的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,营造全校师生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。

五、负责人:张梅   各班主任

禄口初级中学德育处

2017-2-17